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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要闻:汉中交警紧密衔接地方立法 全力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3-03-02 16:05:05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资料图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衔接汉中市3月1日实施的《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依法整治道路交通乱象,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交警支队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的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根据任务分工履行牵头责任,通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细化工作措施,科学部署警力。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实战整治、总结完善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先行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面对面”宣传作用。坚持传统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强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宣传单等传统实物和“播、报、视、网、端、微”全媒体应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多途径宣传,以警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持续营造整治氛围。二是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本次专项行动将驾驶两轮、三轮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作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按照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流动铁骑”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的路口设置检查点,将每周二、五定为全市重点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日,其余时间常态化查处。充分运用《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不好管”“管不了”的交通顽症,以及严厉打击一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树立交通民警执法的严肃性和交通法规的权威性。三是积累经验总结提升,及时总结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固化区域联动、错时勤务、研判分析、精准查缉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督导检查,创新考核办法。为确保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达到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求实效的目的,交警支队将此项专项工作考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考核依据,对各大队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项考核,确保行动取得整治成效。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支队 违法行为